已经拿到公司开具的准假证明。
比对了
意大利使馆的《旅游
签证申请审核表》第10项要求:
最好提供公司的准假证明。此信必须提供原件,用英文或者
意大利文在公司抬头纸上开具,盖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名,需注明公司地址、电话及传真号码,并写明申请人职位、薪水和在
意大利或者
申根地区停留的时间,担保其返回
中国。
我的准假证明里这几项没有:
1)负责人签名没有 (最后留的是xxx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专用章)
2)传真号码没有(地址和电话都有)
3)担保返回
中国(这个公司好像都不肯写‘担保’的,只是说保留旅游期间职位)
4)准假信里写是xxx将于2010/09/18至2010/10/05因私赴
意大利旅游。我其实是意进,法出,
意大利停留时间最长,准假信里只写赴
意大利可以吗?
希望知道答案的长老指点下,如果有什么地方需要改的话还能让人事重新出证明的。
谢谢!
1)负责人签名没有 (最后留的是xxx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专用章)
HR的签名也是可以的
2)传真号码没有(地址和电话都有)
传真没有就写电话好了,这个不是很重要的
3)担保返回中国(这个公司好像都不肯写‘担保’的,只是说保留旅游期间职位)
可以
4)准假信里写是xxx将于2010/09/18至2010/10/05因私赴意大利旅游。我其实是意进,法出,意大利停留时间最长,准假信里只写赴意大利可以吗?
最好是写全程时间,不然很难和VO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