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文为我朋友的亲身经历,希望大家提供一下帮助,我们准备起诉俄航。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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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计划于2010年7-8月到欧洲旅游,获得
法国使馆30天停留,45天有效期的
申根签证,有效期2010年7月7日至2010年8月21日。因在
德国慕尼黑有朋友,故选择从
慕尼黑往返,以便朋友机场接送。并且整个旅程可以得到朋友的指点与安排。
我从北京凯行网航空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订购了
俄罗斯国际航空公司
慕尼黑往返的机票,去程是2010年7月13日从上海浦东机场出发,航班号SU528,
莫斯科 中转,航班号SU123,抵达
德国慕尼黑。回程为2010年8月7日
德国慕尼黑出发,航班号SU122,
莫斯科中转,航班号SU527到上海浦东机 场。(票价总额人民币7933)。
我们在2010年7月13日在上海浦东机场俄航柜台检入换登机牌时,先是被要求提供母女关系证明。我说我们的关系公证都已交给
法国使馆,并且我在购机票时特 意问过,没有人要求我带其它资料。另一位工作人员拿了我们的护照,似乎是商量之后,不了了之。但在登机牌打出来之际,那位工作人员又问我,为什么你签的是
法国,而从
德国往返?我说我停留的主要国家是
法国,而我
德国有朋友接送比较方便。并说
申根签证不一定要第一个进入的国家签的。但她说这样不行,让柜台的小 姐把已打出的登机牌撕掉。把我们带到另一个柜台,另一个中年工作人员要求我出示在
法国的预定资料,我说我没有现成的打印资料,而且
签证出来比较迟,我已更改了出发日期和
行程,部分预定已被取消。她就说你今天恐怕走不了了。
我很着急,说那让我的朋友马上把预订单传真过来,她说也不行。这样我几个月的辛苦和已付的2万块钱都要泡汤了。最后,我问有没有什么办法?她说除非你把机票改成从
法国返回,这样我们可以相信你去了
法国。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好同意他们把我的机票改成从
法国巴黎返回。于是,原先带我过来的工作人员开始与他们的办公室联系修改我的机票,并要我再付3400元人民币现金。而我出国没带这没多现金,她就让我到楼下取款机取款。我从自己的中银携程信用卡取了 1500元和朋友的招商银行信用卡取了2000元现金。交款后,她给了我一份打印的电子机票
行程单,和两张姓名是我女儿名字的票底,大概算作收据。我们提前三小时到达机场,在最后一刻才登上飞机。
我的疑惑:一是我有合法的护照,
签证及有效的电子机票,他们作为航空公司,有没有资格审查我的其它资料?二是他们要求我修改回程机票的理由充分吗?
是否应该起诉俄航驻上海机场的办公人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