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广州
瑞士领事馆交材料,我们是想申请9月23号到10月7号的旅游
签证。收材料的女士看都没看材料,就说你们来得太早了,说只能提前一个月来申请。叫我们再来。我说我在网上查到很多人都说提前三个月可以办啊。然后那位女士说你查哪个网啊,我们都是规定只能提前一个月的。
超级郁闷啊,现在机票都不知道出不出票好了。在我们前面的几个人,都很不顺利。基本上都是材料都不收的,就被轰回去的。
感觉审核材料好像很严格,现在有几点疑问麻烦大家解答一下,不想下次去的时候被说材料哪里不对然后又被轰回来。
1. 夫妻同行共同材料,如
行程和
酒店预订单要各人一份吗?
2. 旧护照要复印前6页吗?还是只要有visa和盖章的地方就可以了?
3. 如果旧护照有一个
加拿大的拒签章?要复印那一页吗?要在提交的材料申报这个东西吗?还是等她检查护照看到再算?
4. 活期存折是整本复印,还是提供近六个月的流水账单就可以了?
5. 流水账单的中文要翻译吗?除了抬头的那些中文,下面每项的摘要里面的中文字也要翻译吗?直接在旁边写还是自己重新弄一个excel表?
6. 定期存款的话,是复印定期的存折,还是去开存款证明?
7. 如果提前一个月才能去的话,岂不是机票都要先买好了?如果那时候再买估计根本买不到了,就是买到也很贵吧?
8. 到底要不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这个东西啊?我们公司根本就不给我们这个复印件哦。我看官方网上对旅游
签证也没要求这个啊。
9. 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真的不想下次去又说哪里不对然后叫我们再去了。刚才听到有位仁兄已经去第四次了。汗。。。
我们原来还想如果拿到
签证了,就把
酒店的预定都改成不可退(比可退的价钱便宜点)然后付钱了。现在看来根本没可能这么弄了。麻烦有经验的朋友指点一下。多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