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行的是四个女孩子,办的是个人旅游
签证,三个人是同事关系(都是未婚,其中有两个都曾拿到过
申根签证,一个有过
韩国的商务签和东南亚国家的
签证),一个是其中的朋友(已婚白本 )。
2.7月13日向领事馆递签,所有领事馆要求的材料全都准备齐全,
行程做的是
瑞士10天,
法国4天,并且机票已出,是
苏黎世进
巴黎出。
3.7月27日收到领事馆电话要求面试。面试中,领事一直质疑无法证明是否会改变
行程,最后不去
瑞士而去
法国。由于紧张且英语不是很好,回答得挺糟糕。本来今天应该拿
签证,早上接到领事馆的电话,说是领事馆还要审核资料,要等他们通知。
很想问下,这种情况是不是很可能被拒呢?现在是否需要写封信给领事针对昨天面签的情况做个补救呢?
我也搞不懂,可是领事就是认为没有有力的证据可以证明我们不会改变行程,就因为我们的行程中有出现法国,就认为我们想要去法国,来瑞签可能为了骗签,可是我们真的很认认真真地做了这份行程,想着要去瑞士,才选择了 ... ”
行程看上万去太简单了,象旅行社草草应付的.偶要是VO,肯定也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