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三个人,老板,我,还有另外一个同事,跟
中国进出口商会出去参展,7.15号就电话预约了8.23下午2点的面签,因为组展单位要求时间在8.20日之后,赶到上海前还需要准备一下,于是选了周二面签。当时的预约很空,8月初都还有位置。
材料全部是按团里要求的资料提供的,
1. 两份亲笔签名申请表,三张刚拍的大头照(25*35,我们这里拍的全是脖子都没有的大头)和两份补充声明书(交材料的时候,两表都只收了一份)
2. 亲笔签名的护照(
签证到期后有效期不少于90天)及其照片页复印件一份(但复印件还给我们了,只收了原件)
3.
德国展览公司提供的邀请函原件和复印件;
4. 工作单位中英文派遣函原件(复印件退回)
5. 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6. 名片
7. 医疗
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退回原件),机票订单,
酒店订单(很简单的文本,商会团邮件发过来我们打印的,特别是机票预订单,我觉得什么都没有,就只看到自己的名字,和两趟航班,出去和回来的时间都跟资料上出入境的时间一致)
8. 六个月的银行卡帐单,房产证结婚证复印件(原件没看)
9.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收了复印件,原件没看)
10.展台确认书、账单和发票(复印件)
面试的时候要求补了两份材料:摊位面积证明和付款水单(我只准备了发票,因为资料上也没说要水单)。回来的时候发现一同事的信用卡消费记录也没有提交,当时VO也没说要。工资卡因为余额太少,他也没去打印。
面试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上海陆家嘴商务广场20楼 邮编200122
说说我们的情况:老板去年换的新护照,有一页
法国签证,旧护照此次没提交;
我和同事都是白本,刚办的护照。。。
我们13到那个LJZ PLAZA的时候,我们的车绕了一个大圈,总算停进去了,中间还违章掉了一次头 面试的时候,因为约在一起,所以只取了一个号,但在取号窗口被工作人员呛了一顿,说他厕所回来我们还没弄好...汗,因为没签名也没贴照片,而且他离开之前也没说让我们一起拿护照和申请表给他啊...我们约的是两点,但排到取号窗口时只有十来分钟,他没说什么倒是不错.拿到号马上去签字贴照片,刚刚弄好还没来得及整理就到我们的号号窗口.我们仨一股脑冲进去,看到一个年轻的帅哥,不过没见他笑过,可能我们的表现都不是太好吧(自已感觉太紧张,都没怎么看他).VO对照护照点了下名,就说要一个一个来,听说老板的
行程比我们长,就让她先面的,我们在她后面一个一个进去。同事最后一个面的时候我才跑下去B2买了EMS,两个信封110元。。。。
这两周一直在
签证中心给的查询网址上查状态,今天中午突然看到老板的显示"已到,等待邮寄";而我和同事的仍然是处理中。。。
这个觉得好奇怪。老板
行程比我们多5天,她还去其它国家。我们展会结束就回来了...
现在很不解,一起面试的,怎么只有一个人出结果啊??
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欧元区和申根国列表以上内容截止2009年1月1日
签证类型:申根26国家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多次使馆批复为准
停留:以使馆批复为准(根据申请时间批准)
有效期:以使馆批复为准
办理时长:5-15个工作日具体使馆签发为准
是否面试:是
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12岁以上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通过他人代交或邮寄的申请形式将只适用于指纹已经被采集过的申请者。
首次申请的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注: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入指纹)
签证受理中心将于7月2日起开放周六9:00~12:00时段的贵宾服务。无需额外操作,只要您预约了周六时段,即会自动升级为贵宾,并在递交申请的过程中享受贵宾服务同时需要缴纳贵宾服务的费用+250元。
周六通过贵宾服务递交申请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并不代表申请会得到使领馆签证处的加速处理。
以下受理中心将于周六9:00~12:00时段开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武汉、沈阳。
(请注意:中心周六时段只受理有预约的贵宾申请。补交材料和护照领取部门仅工作日开放。)
递签城市(领区具体请咨询客服):
按领区划分录指纹面试
1.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和西藏
2.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3.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4.武汉领区:湖北、湖南、江西
5.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6.沈阳领区:辽宁、黑龙江、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