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长老帮忙,我们8.23提交的材料,今天早上收到拒签信,说第8条“提交的关于计划停留的目的和条件不可信”。
老总是跟商会的团,参展后再玩5天,但团里没跟她说
行程。结果她面签的时候说了还要去北欧等国家!可能是这个原因被拒,请问我们可以申诉吗?怎么写这个申诉信?邮件是否直接发到大使馆网站上公布的邮箱?
因为我们的邀请信原件都没退回来,现在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谢谢高手的帮忙!!
补充:
参加
德国科隆展,申请的是商务
签证。
我们公司一共三个人,我和同事只参展,老总展览结束后还要再呆5天。
我们是由
中国进出口商会组团的,老板有两份邀请函,一份是由展会方提供的,一份是
德国公司提供关于商务考察的。
德国公司我们不熟悉。
由于从来没准备过
签证,而且团里的人说商务签很容易的,我也没想到会有这些问题。组团的领队什么都没跟我说。。。
我现在想是给老总去申诉,还是重新约?
重新约的话,没有邀请函原件了,而且时间也来不及了,10.6就出发。。。
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欧元区和申根国列表以上内容截止2009年1月1日
签证类型:申根26国家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多次使馆批复为准
停留:以使馆批复为准(根据申请时间批准)
有效期:以使馆批复为准
办理时长:5-15个工作日具体使馆签发为准
是否面试:是
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12岁以上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通过他人代交或邮寄的申请形式将只适用于指纹已经被采集过的申请者。
首次申请的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注: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入指纹)
签证受理中心将于7月2日起开放周六9:00~12:00时段的贵宾服务。无需额外操作,只要您预约了周六时段,即会自动升级为贵宾,并在递交申请的过程中享受贵宾服务同时需要缴纳贵宾服务的费用+250元。
周六通过贵宾服务递交申请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并不代表申请会得到使领馆签证处的加速处理。
以下受理中心将于周六9:00~12:00时段开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武汉、沈阳。
(请注意:中心周六时段只受理有预约的贵宾申请。补交材料和护照领取部门仅工作日开放。)
递签城市(领区具体请咨询客服):
按领区划分录指纹面试
1.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和西藏
2.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3.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4.武汉领区:湖北、湖南、江西
5.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6.沈阳领区:辽宁、黑龙江、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