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访问学者,在
瑞士访问一年,刚来一个月不到,准备让妻女二人暑假过来探亲。根据探亲
签证的若干要求,按顺序有如下问题请教各位大侠:
1、女儿6岁不到,暑假时幼儿园升小学,没有学生证,是否要办理学校出具的证明信原件,听起来好像没法办。
2、是否需要做出生证明公证和外交部认证?出生证明是否就是出生医学证明?
3、由于是小孩随母探父,是否需要由不同行的另一方家长或者监护人出具的出行同意书的公证书?如需要,我在国外如何办理?
4、担保人财务担保原件如何提供?本人刚来一个多月,无法提供3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然而“担保人出具的在
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是什么声明?
------由于本人属于国家公派出国,国家只支付基本生活费,如果将这个文件作为担保声明是否会产生负面影响?(这个基本生活费不够三人生活),但我们肯定是从国内带钱来,这如何证明?
5、由于上一条的关系联系到
签证申请书第33条的内容“停留期间旅行和生活的经费”有我承担,还是由我妻子承担,还是都可以承担?(好像可以两个都选)。这第33条如何填写?
如能答复,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