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滩华尔道夫酒店
| 9.20分 棒极了
位于上海
1651元起
澳门喜来登大酒店
| 9.40分 棒极了
位于澳门
736元起
澳门威尼斯人
1045元起
三亚亚龙湾万豪度假酒...
位于三亚
608元起
三亚美高梅度假酒店
649元起
我的情况及问题:1。去年申请的赴德团聚,7月到期,在德办理了居留许可延签至09年1月。2。9月份因国内有事回国,估计要明年四五月份才能去德,我想请老婆在09年1月代为延签(我把护照寄过去),不知可否?3。听说居留延签必须居住德满六个月,不知真假?请大侠指点
每个问题仅能采纳一个答案,且不可更改,采纳是对回答者和知识的尊重和肯定,请您谨慎选择。(穷游网友一般会在3-4个回答时再采纳答案,以免错过更好的回答)
感谢你的答案和知识帮助了我,穷游相识,江湖再见!
同时感谢一下TA
不管什么种类的签证(包括德国永久居留)
离开德国本土时间超过6个月,自动作废
你9月份回去,明年4月5月份才回来,无论你的签证还有多少时间,自动失效
你要再次来德国,必须重新申请签证
PS 延签可以代办, ... ”
这个说法是不对的。首先永久居留在法律上不属于签证的范畴。
其实居留许可是否会作废,和本人居德的时间,经济状况和配偶国籍有关。
离境前如果取得外管局的回德纸并按照预定时间返回(如果外管局做了限制),居留许可不会作废。
其次,法律规定延签原则上需要本人到场,如果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必须有证明材料和全权委托才能受理。
居留法的实际操作是有各联邦州内政部厘定,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直接和外管局取得联系。
例外情况下,德国驻华外交代表机构也受理居留许可延长事宜,但是同样需要陈述理由并书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