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拒的原因是第九条“不能确定你在
签证期满前离开该成员国土” 就是所说的移民倾向吧
我自己准备的资料,所有的往返机票和北欧内的机票火车票船票巴士都买了也都给他提供了,而且是我和我女朋友两个人的,不过我女朋友是
新加坡国籍不需要
签证,不明白已经有往返机票了为什么还会给我这条
不过我分析是不是因为我的工资少,我的工资每个月2500块,然后每个月还有3000的家里生意的收入,办
签证时候提交的流水有4.5W吧大概,还提供了购房合同,因为房证刚下来。
如果我申诉的话,围绕移民倾向,我需要提供什么,写一封信送到
签证中心,还需要把资料从新打印上交么,如果我觉得我工资少,可以提供父母的资产流水给我担保么。
申诉和二签哪个好,我是下个月11.10号的飞机 北京往返
斯德哥尔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