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签证是挪威签证,两次入境,停留时间给的是16天。我的行程是2月4号落地阿姆斯特丹,然后去挪威特罗姆瑟,在2月7号飞朗伊尔城,此时算出了申根区,2月9号再飞回特罗姆瑟,此时算第二次入申根区,剩下时间就一直在申根区。原定计划19号从布达佩斯回国,但是因为航班取消了,想改到20号飞回国。我现在问题是,停留时间16天怎么计算?2月4号开始算第一天,到19号正好是第16天。我是必须在19号当天回国吗?还是说我有一天在朗伊尔城,可以把这一天减去,然后20号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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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算4天,9到20算1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