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法兰克福租了路虎发现,准备去
瑞士--
维也纳--
捷克布拉格--
慕尼黑还车。刚刚发现,说豪华车不让去
捷克。
保险会失效。这就太麻烦了,不想租差一点的车,有老人,还要去
瑞士山里,想路上舒服点。因为从
维也纳是直接开到去
布拉格的五星级
酒店,停三天不动车后,直接开走开到
慕尼黑去了。这种情况下,除了
保险失效外,会有别的问题么?比如被
捷克的警察查?或者租车公司有定位,发现我去了,会罚款或报警?(
穷游上有人这样说的)我看有人说,除了
保险失效,没别的问题,问了租租车,客服说 他们遇到过这种情况,在
捷克,车被偷了,客户自己赔,说租车公司应该不会罚款。请有同样经验的前辈或很明确这个问题的高手给点意见。
1.本计划的投保年龄为出生后满60天至85周岁。71-85周岁被保险人“意外身故、伤残”和“公共交通工具意外双倍赔付”的保险金额减半,保险费无变化。
2.请注意10岁以下及,10-18周岁未成年人的身故累积赔偿金不超过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人民币20万元和50万元。
3.投保人需在出发前投保并缴付保费以保证保险及时起保。
4.本保险计划在同一保险期限内每一被保险人在本公司投保以壹份为限,最终给付金额以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5.所有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及其他条款均以正式保险合同为准。
6.本产品承保的高风险运动包括但不限于潜水、滑水、滑雪、滑冰、驾驶或乘坐滑翔翼、滑翔伞、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马术、拳击、特技表演、驾驶卡丁车、赛马、赛车、各种车辆表演、蹦极。
7.全球含北美除外国家:中国大陆,阿富汗,布隆迪,乍得共和国,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厄立特里亚,几内亚,海地,伊拉克,科特迪瓦共和国,利比里亚,所罗门群岛,索马里,苏丹、伊朗、叙利亚、朝鲜、南极洲、布韦岛、赫德岛和麦克唐纳群岛、南乔治亚岛和南桑威奇群岛及其他救援公司无法提供服务的正在遭受联合国、欧盟、美国经济或贸易制裁的国家或地区。
5、开具发票提示:当发票抬头为单位名称时,须以单位名称做为投保人信息填写,证件类型选择其他,证件号码填写统一信用代码即可。当发票抬头为个人时,须填写真实有效的投保人和被保人信息即可。
如何开具发票:可直接在电子保单中回复“我要开发票”,当一张保单出现多名被保险人时须注明发票形式整张开具或单张开具,如需寄送须提供寄送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