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四个人
加拿大自驾,买了机票定了车定了房间,17号四个人一起签,今天早上收到护照,我和我妈妈被拒,另外两人过。
我是在校大学生,妈妈是离婚,事业单位主管,年薪10万,另有每月七千房租收入。
我们提交了四个房产证和一个行车证,两年内有一次
法国一次
日本。房产证因为疏忽只提交了复印件,当时
签证中心工作人员询问三次是否只交复印件。另外获得
签证那两人是没有提交除流水外任何财产证明。
拒签理由我和妈妈是一样的,是travel history/ Purpose of visit/ Current employment situation/ Personal assets and financial status.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是,第一次签是放假在广州签,如今回来重庆上学,请问如果改由在重庆申请是否有影响?
谢谢!希望得到大家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