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3送签,2.28收到护照,护照上无拒签章,但有拒签信。
背景:
护照白本,女,已婚,申请的旅游
签证,单独一人去
法国,申请的是20天,全程都在
法国。各资料都按中智法签列出来的准备的。
干it的,工资也挺稳定的,每月税后入账都是七千左右,提供的资料都是自己办理的。
照片、申请表、补充问题表、工作证明、公司营业执照、6个月的银行流水(最后的余额6万)、5万的存款证明、
行程单、机票、
保险、
酒店预订单(中智的人没让交)、说明信(主要是解释下为什么一个人、
行程安排、回国的意愿)。
理由:<
申根国
签证法>的第32条款与第34条以及
法国<外国人入境、居留与庇护权法>第211-2条款内容;
您提供的有关旅行目的和在
申根国逗留条件方面的信息的可信度不高。
想让大家帮忙看看原因,及如何申诉(现在的公司我已经提出离职,还开不了在职的证明,现在只能写申诉信了)。
主要是这个拒绝条款到底是什么意思呢,麻烦各位大神帮忙分析下。
下面是我的
行程单:
说明信(现在这里提供的是中文版本,实际送签的是法文版,让朋友帮忙翻译的):
第二,如果当时有电调,打电话到你之前公司,有可能你不在,也会有情况
第三,行程里面,有几天都可以并在一天的,2,3,4在一天内都差不多能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