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月初,因为想去看在
法国图卢兹读书的妹妹所以申请了
法国签证,然后打算和妹妹一起去
阿姆斯特丹玩的。安排差不多是
法国6天,
阿姆斯特丹6天。然后,
行程比较纠结,就是我买的机票是从
阿姆斯特丹入境,所以路程就变成 上海-
阿姆斯特丹-
图卢兹-
阿姆斯特丹-
图卢兹-
阿姆斯特丹-上海(跪地问苍天,为什么入境国是
阿姆斯特丹)因为没有直飞
图卢兹的机票,所以只能从
阿姆斯特丹入境。我其实资料准备的很充分,但是去签的那天,法签工作人员说我应该去签
荷兰,但是最后他还是收走了我的资料,并让我把
行程单拿出(可能过签几率高……其实我并不知道)然后几天后我就收到拒签信了。在这次材料中我并没有指明是去看妹妹的,因为怕他说回国意愿不强,但是拒签理由还是有回国意愿不强以及旅游信息不明确。所以在二签以前,有些问题想弄明白:
二签
法国,我想重新做
行程单,然后假装不去
阿姆斯特丹,把12天都安排在
法国,出签率会不会高(一签给了从
法国去
荷兰的机票)?
如果在这次的解释信中指明去看在读书的妹妹会不会有用?
如果都安排在
法国,需不需要提供各个城市间的火车票啊啥的?
如果都安排在
法国图卢兹,是不是不太现实?
第一次递交的材料,
签证官在二签的时候会不会看?
如果我是一个人申请,怎么样才能提高出签率?
暂时想到这些,还请这位大神祝我一臂之力,因为我买的是4.2的机票,时间非常紧张!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