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来请教过各位大大,本人在校985学生大三,由于个人原因,户口在别人家,户口本上的父母不是亲生的养我的父母,现在需要办理旅游签证,已经和亲生父亲(养我长大的,不是户口本上那个)做了亲子鉴定和亲属关系证明,另外提供与他从14年八月入学开始到现在每个月他给我转账生活费的流水和从小到大的合影,其他的材料也都准备齐全,包括家里几套房子和存款,我的在读证明,这些问题都不大,这样我需要解释信吗,解释信怎么写比较合理,拒签概率高吗,真心求问各位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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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感谢一下TA
户口簿上有注明是你养父母吗?
叫亲父母把钱打到养父母账户上,多简单啊!根本就无需提及户口簿以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