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情况很复杂。。 我于今年五月申请了一次法签,给我批下来的是3个月多次往返,5.4号-8.3号,最多可以呆30天。五月去了一次
法国用了17天左右,还剩13天。 六月份又有计划要去
申根区的的,6.28-7.20号左右,一共是20多天,之前三个月往返
签证的天数不够用了。。于是我又重新申请
签证,结果给我批了一个8.3号生效的一年往返签,之前的
签证也没给我取消。。。但这个新
签证八月3号才生效,而我是七月份去,
签证中心的人给我说可能两个
签证的逗留期可以相加,但他们也不确定,请问有没有大神可以帮我解答这个问题,谢谢
所以,签证是延续的,其逗留期也可以累积计算。你的出行计划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