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下lz情况:
坐标深圳,递签是中智深圳的办事处帮忙到广州领事馆递签,其他资料TSL表示齐全。
看了很多
攻略,说是自己递签也没有什么问题,和闺蜜两个人一起出行,由于早就买好了机票,所以准备了挺长时间的
行程。
拒签 理由为:
第32和34条,以及
法国外国人入境、拘留与庇护权法,第211-2条内容
觉得“您提供的关于旅行目的和在
申根国逗留条件方面的信息可信度不高”
具体资料准备:
根据中智法签的要求,一条一条的准备好了,排好序交的。
交资料的时候,
保险单的复印件和
酒店订单没有收我的,然后说一下
行程9月22日从
香港出发飞
荷兰阿姆斯特丹9月23日到
阿姆斯特丹后直接去
羊角村,然后回到阿姆去
海牙荷兰住3天
9月27日到
比利时布鲁日,然后
布鲁塞尔比利时住4天
9月30日从
比利时布鲁塞尔到
卢森堡卢森堡住1天
10月1日到
巴黎一直到10月8日返程
共在
巴黎住七天
巴黎的
行程:
10月2日
枫丹白露10月3日
香榭丽舍大街,凯旋门,
埃菲尔铁塔,
塞纳河蓬皮杜中心10月4日
卢浮宫、老佛爷
10月5日
卢森堡公园 ,
先贤祠,
巴黎圣母院,
巴黎市政厅,
市政厅百货公司
10月6日
凡尔赛宫、
巴黎歌剧院
10月7日
巴黎圣心大教堂,
蒙马特高地,
奥赛博物馆,
河谷购物村10月8日飞回国
除了最后一天是机场附近的
酒店之外,前面
巴黎的都是住同一个
酒店。整个
行程什么时候做哪个火车都有写。
所以想要求助一下,有没有遇到类似情况的朋友呢?这种情况的话,是什么原因呢?如何能表现得自己旅游目的明显以及逗留条件可信度高呢?有必要让
法国的朋友发个邀请信什么的吗?第一次没有递交,第二次递交会不会显得奇怪。。。。。
好哀伤啊。想要申诉的话,如何做比较好呢?
补充一下其他背景:
1、资金,银行卡余额7w,流水30w左右不是一次性打的,工资流水正常
2、有公司开具的公司在职证明,同时提供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盖章
3、在职证明有公司信息、税前税后收入、以及履行时间
4、有买覆盖整个
行程的平安
保险5、同行闺蜜一人,有固定职业和收入,同样未婚单身…
在收到拒签信后,的联系了使馆,
1、在国内有固定工作,有公司担保
2、家庭(父母)在国内,家庭关系良好
3、表达了下国庆期间有假期,希望去
法国旅游的愿望
两天后得到maintain的回复,准备二签
除了
行程外,求教,是否还有别的可以改进的地方?
申诉信的内容被驳回,那么解释信应该如何写比较合适??如果再不过,再申请
荷兰的会有记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