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几个
西班牙签证的问题,因为自己办理所有好怕资料不全被拒签,大家不要觉得我的问题很小白,谢谢。
1,计划10/11到
雅典入境再去圣岛,10/15飞
巴塞罗那,10/20从
塞维利亚飞
里斯本,10/22从
里斯本到
马德里,10/24飞机回国。其中
希腊待五天,
西班牙待9天,
葡萄牙3天,其中圣岛到
巴塞罗那、
里斯本到
马德里算两次入境
西班牙吗?那
申根签证申请表里面的申请入境次数是写一次还是两次呀?
申根目的地是写
西班牙,首入
申根国是写
希腊吗?
,2,申请表里的“最后目的地之入境许可、签发机关、日期”这个写的是什么呀?
,3,“已婚者:配偶的在职和收入证明、婚姻关系公证书 (由外交部认证)”这条请问办理
签证时结婚证需要到地方公证处及外事办办理婚姻公证吗?
,4,机票预订单、
酒店订单、在职证明都需要英文件,那请问身份证、户口本、车产、银行流水账这些其他所有材料都需要英文翻译吗?是在复印件旁边翻译吗?还是只需提供复印件即可?
2.以前过去申根国?没有的话,就写N/A
3.如果夫妻都工作的话,只需要提交结婚证和复印件,就可以了。。。这种情况,是如果一方没有工作,需要另一方提供资金的话,需要这么处理。
4.是不是需要,具体要问签证中心。每个地方的签证中心,要求不太一样。原则上,使馆没有要求的,就不需要翻译。而且我从来就没有翻译过什么银行流水的。。。根本不需要翻译,连标记都没有标记,直接给使馆,就好了。。。你以为你标记了后,使馆就不看别的记录了?如果流水存在问题的话,就算你标记了,VO一样能看见后,以此为根据,拒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