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家庭主妇,和老公一起申请法签。老公是国企海外分公司总经理加股东。我们是在我老公公司所在国申请的
签证,因为我和老公在第三国的银行卡金额很小,所以就提供了我老公的工资流水单和公司账户。因为是第三国,所以就没有提供我们在国内的房产车产和国内的银行流水等。然后准备了在
法国4天的
行程单,因为就只打算去
巴黎。然后还有一个情况是,我们是打算从第三国飞往
巴黎,然后玩4天再回北京休假(我老公有休假,所以我们打算趁这个机会出去旅游的),因此
行程单是都有备注,机票也都是订的往返的。在递交资料前也给当地的中介看过,一切都没问题后提交。等了近三周收到信息,发现被拒了,理由就是第九条,说怀疑我们不能在
签证到期前离开,也就是怀疑我们会滞留在那里。求问准备二签的话如何准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