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
乌克兰人)通行
波兰7天
德国6天回来。
行程单如题。已提供我的在职证明,学校办学登记,营业执照,工资八千多有流水,但工资卡余额不高也就两万多(花的也多)有其他银行账户十万多余额,无房无车。老公和我通行但他不办
签证,他之前在他国家申请过生物识别护照,这次我们先去
乌克兰可以免签入
申根国家。虽然他不跟我一起申请
申根签,但作为配偶提供了在职证明和工资流水每月一万多,但余额也就六万多(我俩存不住钱,太能花了)。我们结婚证有翻译,公证书是
乌克兰语的没翻译。作为国内约束力,提供了我和儿子照片。——这次拒签理由是第8条:旅行目的和条件不可信。 我在解释信里说明了工作太忙找个时间和老公看看地球的另一边享受享受休闲的二人世界。难道是
行程安排不合理吗?我的
酒店预订单里当初只显示入住人是我的名字,每个订单都是可供二人居住的,申诉的话需要把老公名字也去写进去吗?机票订单都是预订单,没有实际出票,我现在把
柏林到北京的返程机票支付出票了。这对申诉有帮助吗?请大神们帮我好好看看
行程单有没有问题?帮我分析一下申诉我还能提供什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