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有经验的童鞋,请指教:
由于我们需要办理探亲
签证,由姐夫开具了3份邀请函,邀请妈妈,我与我老公三人一起前往
荷兰探望姐姐,邀请函的时间写上是2013的1月底到2013年2月初前往
荷兰.现在遇到的问题如下:
1.我们3人已经在广州的公证处办理了关系认证,并且公证处开具了一份的公证书.(公证书把我们3人与姐姐,姐夫的关系在一份公证书上写在一起).但是,当我们拿到外事办办理认证的时候,外事办的工作人员跟我们说"你们只有一份公证书,但是
荷兰领事馆是否会要求你们分别开具3份认证书呢?"真是搞不懂状况,请问各位童鞋有曾经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吗?我们需要开具3份认证书吗?
2.由于邀请函的邀请时间是在2013的1月底到2013年2月初前往
荷兰,因为我们预约在1月中旬面试,请问如果万一我们很幸运顺利获得
签证,但是我们不能在邀请函的时间内前往
荷兰,那我们可以推迟到2月中才出发吗?
十万分感谢各位童鞋可以回复我的问题.......
2,要看你最后发放签证的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入境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