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去
加拿大参加学术会议,就呆三天,申请的旅游
签证,第一次申请被拒,理由是旅行目的不明确,和认为资金证明不足以让
签证官认为我会按时返回。其中,我的旅游目的里边已经有了会议举办方的邀请函,我认为目的已经很明确了;还有就是资产证明那边,我提供了两万的定期存款证明,还有两张银行卡的流水,每张余额一两千,每月的流水进账也就一两千,所以让家里人给其中一张转了三万,也体现在了流水里。
所以有以下几个问题: 临时转入的三万会是拒签关键的点吗?如果再申请的话,去掉那张临时转钱的卡,用那张每月进账流水1000多,余额一千多的卡加上两万的定期存款证明可以吗?还有现在已经买了机票和订了
酒店,第二次申请把这个加到旅行目的里去,除了机票和
酒店,在
加拿大呆三天的钱应该够了吧?还会因为资产问题被拒吗?希望能够得到有经验人士的指点!谢谢各位了!
毕竟银行卡里的钱可以随时取光,而且可能是你借来用作临时充数的,并不能说明你的真实财力。
这个你要看看加拿大申请签证的材料要求,按我的理解,如果你有收入,就提供收入证明,例如每个月有固定收入入账的银行账单。如果没有收入或收入太低,那么最好就是提供你父母的收入证明,你父母作为资助人,需要提供你和他们之前的关系证明(出生证明),以及他们的同意资助证明,该公证认证也要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