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1出发去
德国,到
德国以后
中国爆发疫情,原定于2月11日回国的国内段转机航班取消了。于是我在
签证有效期内把机票改签到了2月24日。回国时在法兰机场被告知我停留时间过长,带到了警察局,最后才弄明白我不能看
签证有效期,要看停留日期,我超了11天。让我留下了国内的地址,签了两份文件,好像是我有高度的嫌疑触犯了那一条法律,有犯罪行为,警察跟我说让我两个月后打上面的电话。我在警察局把情况和他们说,他们说只负责把我的事情记录上报,其他的不清楚。请问这种特殊期间引发的问题怎么处理,找
中国大使馆可以吗?对以后的
签证等有影响吗?会不会留下不良记录?急求答案,谢谢!
准备好解释信,2个月后尝试跟对方沟通,看对方是否采信,别抱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