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室友准备暑假去欧洲。 机票
酒店都订好了,
行程也做好。 机票订的是
波兰航空北京往返
巴黎的,已经出票了,
酒店在hotels上订了覆盖全部
行程的,也能跟
行程对的上。
只是第一次迁经验不足,因为
签证中心的网站上没有要求银行对账单余额,我室友就用自己的银行卡出了对账单(每月两千进出,余额大概有六千多);我用的我爸的银行卡,5个月进出各20多万,余额还有七万多,不过我户口迁到学校了,用了原来老的户口本复印件证明亲属关系。
其他资料比如在校证明之类的也都没问题。 交材料的时候
签证中心的mm审的很快,也说材料齐全。
大概五天之后(昨天)护照从领事馆返回
签证中心,结果我今天去取,悲剧了。拒签信上面标的是第三条:没有充分证明有足够薪金用于支付旅费。
我室友的被拒了不奇怪,但是我的被拒了不应该呀,是不是同一组的一个人不符合全部拒签?
我们第二次签的时候还应该选
法国么?要不要申请面签?我英语口语不太流利,能听懂,但是表达不好,怕面签会影响。
求助各位好心人!先在此谢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