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签理由是未证明计划停留的目的和条件。
但是我当时是附了
行程所有的住宿机票,和
行程单过去的。
另外,我确定我寄了一份10万的存款证明过去,但是他们退回的信封里面没有,这是不是说他们把我的资料弄丢了,以至于无法通过
签证?
请问这样的话我要怎么上诉?
谢谢!
因为我上个月帮另一个人办过一个
德国签证,住宿材料,机票材料和
保险单都是跟那个类似的,所以这方面应该没什么问题。那个
签证拿到手了,但是这个却出问题了。事实上那个
签证的流水单上最后只有几千块钱存款了,这次办的
签证附的流水单有1万多。两个
签证都加了10万的存款证明。
还有就是,那个
签证的存款证明最后退回给我们了,这一次的却没看到退回。
申诉可以通过电邮或者传真或者信件,给德国大使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