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广州签了
澳大利亚旅行
签证,因为老公7月去
悉尼开一个会,所以想和他一起去,他的因公
签证已经下来。本人现在是国内某大学博士二年级的学生。今天交的材料有这些:
1、1419表格
2、54表格
3、博士在读证明
4、自己博士津贴的银行流水,一张自己信用卡(副卡)流水,老公工资银行卡流水
5、老公因公
签证的复印件
6、户口本、护照复印件。
自己护照里有08年
荷兰留学、09年
美国留学、12年去
法国旅游、13年
菲律宾旅游
签证!!
在1419表格里,有个资助去澳洲旅行的人的信息,我填了我老公,但要填我在澳洲的时候他的地址栏,我直接填了个(HE WILL BE WITH ME IN AUS).这填的有没有太随便了?
今天交完材料到网上看看别人的澳签材料,忽然发现自己交的材料好少,这会不会被拒啊,烦死了,请各路大牛帮我分析下,被拒可能性大么?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