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7月和一群球迷朋友去德国盖尔森基兴看球,当时准备除看球外在德国玩法兰克福、科隆、慕尼黑等城市大概10天左右,然后去西班牙马德里3天时间,从马德里回!
签证时
行程单是按这个做的,并且以法兰克福作为第一站。因为入境以及主要旅游地都是德国所以递交德国的申根了!(3人同时递签7-25至8-08的时间段)
但
签证申请下来后,由于国内还有其他同行球迷,因为假期不一致,有部分需要在8月1日回国报到新工作,并且我们一起递签的3人中有一人临时在8月5日必须回到国内,但是大家作为球迷都希望可以一同去马德里"朝圣"。所以导致
行程变更很大,需要放弃德国的慕尼黑以及法兰克福并将看完球赛(7-27)后大部分旅行时间放在西班牙,(马德里、塞维利亚、格拉纳达、巴塞罗那)并更改为从巴塞罗那回国!德国并非主要旅游目的地!
行程变化如此大,请问各位有经验的论坛
穷游er,在入境时应该怎么提出合理解释以便不被当作骗签而被遣返!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