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6口人自由行
台湾(本人,老公,父母,女儿,公公)。看了入台证的材料,紧急联系人是个头大的事情。请假各位兄弟姐妹啊。
台湾方面规定:第一、紧急联系人必须是直系亲属——父母、妻子、儿女、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第二、同行者不能互为紧急联系人。
我跟老公都是独生子女。我跟父母与女儿是一个户口本,老公跟公公是一个户口本。我妈妈这边有个弟弟也就是我舅舅可以作为紧急联系人,也可以选择我的外婆作为紧急联系人。而老公这边,婆婆已故,公公的父母也不在了,也没有血缘上的兄弟姐妹,而只有没有血缘的兄弟,不知道能算直系亲属么。
主要由于公公跟老公没有紧急联系人的关系,我想了几种方法不知道可行么。
1.我作为主要申请人,随同申请人可以是我父母、女儿、老公。紧急联系人选外婆。公公单独照在旅行社办理无紧急联系人的入台证。这样是最简单,价格在1845。只需要开一份我跟外婆的亲属证明,不知道派出所可以开具么。
2.我跟老公分别作为主申请人,紧急联系人为对方。这个材料需要分别提交,日程表错开,就是有一份材料的
保险作废,不知道哪里可以单独另外购买
保险,还有就是办下来的机会大么?这样最省,另外的
保险不算是1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