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个未婚女性,温州人,一人是在公司上班,其余三人是政府部门工作人员.2、资金方面证明:定期存款证明在5-7万元间,六个月的,其中两人自己名下有车子,价格在10万到15万左右.四人自己均无房产证,提供的是父母的房产证,有一套到两套不等.3、
法国签证拒签信:依据<
申根国
签证法>的第32条款以及
法国<外国人入境、居留与庇护权法>第211-2条款内容:3.没有充分证明您拥有或能合法获得足够的资金用于支付在
申根国豆留期间所需的生活费用或返回原籍国所需费用或过境第三国(确保能被该国接受入境)所需的费用.8、您提供的关于旅行目的和在
申根国逗留条件方面的信息的可信度不高.9.您在
签证到期前离开
申根国的意愿缺乏充分证明. 从领馆拒签的理由看,是我们自己的资产证明不够,还是代理那边帮我们做的
行程机票
酒店等材料不充分呢?请大家帮忙分析下,如果申诉或者重签,机会大不?
能体现回国约束力的材料(包括老爸老妈的固定资产)也找出来交上去吧。
建议二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