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配偶,大通証2020年6月過期,人還在台灣,請問?
各位姐姐妹妹好我的大通証2020年6月到期,如今因為今年肺炎的關系,還沒回去中國,先前申請台灣居留証延期時,台灣移民暑因為我中國護照2026年12月才到期,所以將我的台灣居留証延到2022年1月,所以有下列幾個問題想請教大家。1.我若2022年1月前回大陸,是用中國護照入境嗎,通關上是否會有問題。2.大通証本子過期,這部份會有罰則嗎,罰則上限是多少,先前好像有看到一天要罰一百,可是又有人說不會罰。3.若我要到2022年1月後才回去,可以用中國護照再延期台灣居留証一次嗎。不知各位姐妹有無相關經驗。
分
大通證失效後如果回大陸可以用護照入境大陸,沒有問題。
大通證可以在下一次回大陸後去出入境管理局申請換新,現在都是卡式有效期十年。
這些過程中都不涉及罰款,你並沒有違規違法。
支付規費還是必須的。
至于台湾居留证能否延期,你人在台湾直接问就是了,没有必要舍近求远来问我们大陆同胞啊!
2、证件过期当然不罚款
3、是否能继续延期你要问ww有关部门
这不是旅游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