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各位大神,和退休的母亲一起办美签,母亲退休金1800元/月,有存款,填ds160表时,母亲的旅行费用是选择自行承担还是他人承担(我),哪一种比较好?如果选择自行承担,面签时万一vo问到退休金,会不会认为母亲退休金低不能支付旅行费用而拒签;如果选择我帮她承担旅行费用,有退休金还要子女承担旅行费用,会不会让vo觉得逻辑不通而拒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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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有长老提出可以说是子女邀请和承担,也是可以的。
不过其实美签对资金准备要求不高,有几万够去玩一趟就行。父母若是确实有一些存款或金融资产,到时候带上一点证据(如存单、股票基金的持仓单)去说明就好。若是有房产之类的,签证官一般也可以相信不会扔了房子跑路。
退休金流水可以证明有收入且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