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4月录过一次丹麦签指纹,丹麦签已经失效了但材料可以代交。月底申请的group在武汉递签,父母替我代交给VFS,要求委托书(没有模板)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就可以。那么请问委托书只给中文可以吗?我的理解是VFS的人需要但领事馆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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