驴友大家好。
LZ情况如下,公司安排去
伊拉克短期考察,持
伊拉克的visit visa(valid date 是三个月)入境。海关直接给盖上了章,大致内容是如果想滞留超过十天必须去移民局办理手续。由于
伊拉克的特殊环境和当时办理的是加急
签证没有邀请函,就没有办理手续,现在已经超过一个月的时间。现在LZ从官方得到消息是visit visa只能滞留1个月,超过一个月就要通过渠道付money办理离境
签证。据说虽然是正规手续,但是LZ还是担心这个东西会不会影响LZ之后申请其他地方的
签证。
LZ 以前的出入境记录良好,发达国家有
英国,
澳大利亚,
日本,
新加坡的
签证记录。还有
马来西亚,
泰国,
印度尼西,
香港澳门的记录。
LZ想明年办理
加拿大和
美国的
签证,现在非常担心这次
伊拉克的手续会影响。。。。。。请豆友给LZ点建议,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