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的情况:2005-2009年期间有正式工作,收入税后6K左右,2009年9月开始读全日制研究生(可以提供在读证明),2012年3月毕业,读研期间继续在原单位以兼职的身份工作,月收入3K左右,但是因为避税原因,没有税单,我每个月将工资存入我的存折,并每月取用,一般每月支出1K左右(读书么,支出也不多)。存折是2010年4月开户的,到申请
签证时预计有1.5W余额(之前还换了400刀澳元,也存在里面)。信用卡额度2.5W,每月支出从几百到6K多不等,无欠款历史。另外可以提供5W存款证明。
无房,无车,无股票,无出国史。
准备在寒假期间到澳洲探望BF,申请676
签证。
BF的情况,在澳洲读研究生,
签证到2011年8月,目前在澳洲自己租的房子,可以为我提供在澳洲期间的住处,可以为我进行准时回国的担保。
我的问题:
1.我的单位可以给我开在职证明,我纠结的是:是否需要将正式的及兼职的工作和收入均提供证明?
2.是否在申请过程中公开我跟BF的情侣关系,不知道这样对我获签会不会有帮助?
3.我还需要提供其他可能有帮助的辅助材料么?
2:诚信非常重要!应该在申请过程中公开我跟BF的情侣关系,(你不是住在她那里吗) 对你获签会不会有帮助?要看签证官员.
3:多多提供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辅助材料!
我(澳大利亚和各国签证)的亲身体会和经验:主要一定让签证官员能够相信你,你一定会按时回国
而不是你和你的BF结婚留在澳大利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