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假如我的
签证有效期是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一年多次。180天内停留不能超过90天,但这个180在的起算时间是怎样计算的?如果是从入境日开始算,那我1月1号入境,90天后也就是3月30号离开,那我4月1号再入境,就是从4月1号起又是另一个180天了吗?还是说,4-6月都不能入境了,要满了180天之后,从7月1号开始,我才能再入境?
问题二:一年有2个180天,那就是能待满90*2=180天,如何让这2个90天靠近在一起呢?能否上半年的180天选择4月1号入境,下半年的180天选择7月1号入境,这样上半年待的90天和下半年的90天连在一起,中间只需要在6月30号离境一次就行了,这样可以吗? 如果不行,有什么方法能尽量在
申根国待上接近半年的?(可以中间离境几天,但不要离境的时间太长)
万分感谢!
以这个为例
1,1-3月待满90天,想再待90天,得到7月1号以后。
2,1-3月未待满90天,如1-2月待了60天左右,居然有答案说3月入境到8月这180天还可以待90天。
3,据说2013年10月后新规定,不再以首次入境日计算180天周期,不管你什么时候入境,必须从入境日倒推回去的180天,在这180天不能超过90天。最后一种说法貌似相当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