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拿到拒签信,拒签理由是第八条旅游目的和逗留条件可信度不高。
我申请的是
法国旅游
签证,一共14天,我在湖南常德,我是委托我在武汉的大学同学递签。所有的材料都是齐全的,没有遗漏。但我填写了同行人,是我的一个朋友。当时有MM电话调查有询问我的旅游目的以及同行人的
签证是否办好。我说她会在近两周办
签证,于是给到的回复是,等你朋友办好
签证传真过来,我们就会给你考虑办
签证。可才过三四天,我朋友还没办下来,就发信息说我的护照已经返回,
签证已经审核了。于是今天就看到是拒签了。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是发生了一个小插曲。当时递交材料的时候,工作人员有要我朋友写一份说明,说明我朋友会在两周内办理
签证。可是她还写了我和她是去
希腊参加婚礼!(事情是这样的:我的最好朋友在
希腊举行婚礼,邀请我和我的朋友也就是我填写的同行人当伴娘,所以此行是参加婚礼然后顺便旅游,可是为了省事,我就没有提参加婚礼这一茬,可她今天才跟我说她当时是写了我去参加婚礼的。。。)请各位大侠帮帮忙,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
签证官怀疑我的旅游目的吗?还是有其他的原因呢?
另外我还想问二签的话,可不可以完全不提我是去参加婚礼的,直接去旅游,也不填同行人,这样可以吗?
还是按照以前的思路来,把去参加婚礼的证明补齐,我目前手头就只有他们婚礼的请帖,可复印这个有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