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拿到拒签信,拒签理由是第八条旅游目的和逗留条件可信度不高。
我申请的是
法国旅游
签证,一共14天,我在湖南常德,我是委托我在武汉的大学同学递签。所有的材料都是齐全的,没有遗漏。但我填写了同行人,是我的一个朋友。当时有MM电话调查有询问我的旅游目的以及同行人的
签证是否办好。我说她会在近两周办
签证,于是给到的回复是,等你朋友办好
签证传真过来,我们就会给你考虑办
签证。可才过三四天,我朋友还没办下来,就发信息说我的护照已经返回,
签证已经审核了。于是今天就看到是拒签了。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是发生了一个小插曲。当时递交材料的时候,工作人员有要我朋友写一份说明,说明我朋友会在两周内办理
签证。可是她还写了我和她是去
希腊参加婚礼!(事情是这样的:我的最好朋友在
希腊举行婚礼,邀请我和我的朋友也就是我填写的同行人当伴娘,所以此行是参加婚礼然后顺便旅游,可是为了省事,我就没有提参加婚礼这一茬,可她今天才跟我说她当时是写了我去参加婚礼的。。。)请各位大侠帮帮忙,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
签证官怀疑我的旅游目的吗?还是有其他的原因呢?
另外我还想问二签的话,可不可以完全不提我是去参加婚礼的,直接去旅游,也不填同行人,这样可以吗?
还是按照以前的思路来,把去参加婚礼的证明补齐,我目前手头就只有他们婚礼的请帖,可复印这个有用吗?
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欧元区和申根国列表以上内容截止2009年1月1日
签证类型:申根26国家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多次使馆批复为准
停留:以使馆批复为准(根据申请时间批准)
有效期:以使馆批复为准
办理时长:5-15个工作日具体使馆签发为准
是否面试:是
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12岁以上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通过他人代交或邮寄的申请形式将只适用于指纹已经被采集过的申请者。
首次申请的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注: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入指纹)
签证受理中心将于7月2日起开放周六9:00~12:00时段的贵宾服务。无需额外操作,只要您预约了周六时段,即会自动升级为贵宾,并在递交申请的过程中享受贵宾服务同时需要缴纳贵宾服务的费用+250元。
周六通过贵宾服务递交申请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并不代表申请会得到使领馆签证处的加速处理。
以下受理中心将于周六9:00~12:00时段开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武汉、沈阳。
(请注意:中心周六时段只受理有预约的贵宾申请。补交材料和护照领取部门仅工作日开放。)
递签城市(领区具体请咨询客服):
按领区划分录指纹面试
1.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和西藏
2.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3.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4.武汉领区:湖北、湖南、江西
5.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6.沈阳领区:辽宁、黑龙江、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