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半年的
西班牙签证被拒了。
去年12月4日送入领事馆,12月21日打了领事馆电话无人(假期)22日写了一份催签信,中英文版,无回信。
圣诞节后,29日
签证中心电话告之需自己上门去
签证中心取签,2日去取被告之被拒(被拒完全可以直接寄,为何要如此麻烦的跑一趟?还是去跟领事馆无关的
签证中心。这思维和效率完全不能理解)
被拒单上钩的是第二条:“旅行目的和在
申根国逗留应满足的条件缺乏充分证明。”
但是拿护照时候跟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分析了下情况:
第一、我并没有亲戚在
西班牙。第二、我流水账单上有五万多。第三、我是短期旅行,前后一共就12天。第四、同去的另外两个女孩子跟我情况一模一样,拿得也是我们做出的一样的
行程,第一个女孩北京签不到十个工作出,第二个上海(跟我一样)不到四个工作
日出。第五、我的机票已出票状态(照常理这一条应该是对出签率有帮助。第六、工作证明等等等等都是按照要求提供,只多不少,收材料时也无需要另提供文件。
想问的问题:
1、申诉是何种形式?是否跟递交材料一样,只是自己送进馆内而已,并无面对面的口述机会?
2、除了申诉外是否可有面签机会?如何申请。
3、申诉信(请教各位有此经验的
穷游er们)内容如何组织或者写什么方面的,过的几率会大一些?
实在感觉不公,感谢各位看完也感谢能提供分享经验的,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