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我打算下个月去欧洲玩。目前人在
美国,于是会在
美国芝加哥办理
申根签证。有两位好朋友在
法国和
荷兰,所以这两周主要会呆在
巴黎和
阿姆斯特丹(
巴黎为主)。我正在核对
法国驻
芝加哥领事馆的
申根签证材料事项。发现领事馆需要提供
申根期间住宿的材料。
所需材料为: 涵盖
申根期间所有天数的宾馆预订 or 入住在亲友那里,则需要对方出具一个Attestation d’Accueil的文件。这份大概会验证对方的财务、在法居留权等信息。因为我的朋友是去年到
法国的自费国际留学生,她现在没有收入,且租住的公寓也是享有一定住房补贴的,不知道她这样的情况可否出具Attestation d’Accueil?是否会因为她只是个无收入的学生而影响我的
签证申请?
在
荷兰的朋友是在学校做助理研究员,应该有收入,不知道她的情况能否为我出具这个“Attestation d’Accueil”?
另外一种打擦边球的方法则是预订可取消的
酒店,在入境后取消所有在
巴黎和
阿姆斯特丹的
酒店,然后住到朋友家里。但我总觉得这不是很
保险,万一大使馆审查
酒店预订等信息的话容易说不清楚。
希望有经验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看看怎样是最
保险的申请方式。
非常感谢!
不建议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