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读学生,六月1日至20日去
加拿大班夫中心参加一个学术培训,四月份提交过一次申请,自己做资料有点LOW被拒,重做了资料5月15号递交北京
签证中心,今天晚上发现IMM5257是否有拒签记录一项错了,b,c选项应该选YES被拒过再说明理由,一时粗心还保持一签时的NO的状态,查进度显示已在大使馆审理中。我这种情况,大使馆不会认为我是隐瞒真相而永久拒签吧,不过我在资料里有附了一封解释信,说明了我第一次被拒的情况,这样不算隐瞒吧?请问我应该怎么办?要发邮件到大使馆邮箱说明情况吗,可以再附一份修改过的IMM5257表吗?急等回答,哪位大神现身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