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四人一起十一去
德国和
奥地利,我和我老公都在上海,工作和财产证明等都没问题。和我们同行的夫妻是在深圳,为了多买一套房子办理了离婚。现在很担心他们夫妻的
签证会有问题,他们的
签证出了东南亚其他地方没去过,
日本都没有。
唯一的优势是他们虽然离婚了但是双方名下都有房产和车,银行卡流水也都没有问题。
我自己理解觉得就算离婚了也可以一起旅行的吧,这种隐私的东西领馆也会考虑吗,甚至会成为拒签的理由吗?
有没有办法加大他们通过的几率吗?求大神指点。
因为我们的机票都买好了,自驾的车也租好了,希望可以顺利办好四个人的
签证。谢谢各位亲!!
银行打印的近六个月工资卡上流水用于签证的基本逻辑(每个申请人提供自己的经济支持材料证明):
工资卡上的余额用于支持你逗留期间的消费,故与你申请逗留的时间有关。工资卡的每月的进出用于证明贵公司在职证明里面的职位和年薪。故需要与其相配套。工资如果发现金且没有个人收入税单的,通常领馆默认是低收入或是无收入的。收入起伏过大且没有税单证明的有作假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