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自我介绍一下自己的情况:
我和女朋友两人都在
马来西亚读书,我们的护照签发地是重庆的,今早给上海总领事馆打了咨询电话,说我们虽然没有常驻重庆,但是可以趁假期回国期间申请676
签证去澳洲旅游(我们已经定了明年8月22日KL飞
墨尔本,9月8日柏斯回KL的亚航机票),我们明年1月有假期会回国近1个半月,所以打算这段在国内的时间提前把676申请了,虽然申请
签证较出发日期提前了有7个多月,但今早也电话咨询后被告知是可以提前这么久申请的。
我们之前自助游走过几个国家和地区(
约旦,
叙利亚,
黎巴嫩,印尼
巴厘岛,
斯里兰卡,
菲律宾,
泰国,
柬埔寨,以及
香港澳门)。护照上也都有这些国家的
签证和良好的出入境记录。
在
中国我们两人名下也各自有一处房产(是属于付清了房款拿了房产证那种),我的名下目前有10来万的定期存款,但目前女朋友名下暂时没有存款,我打算这个月就先转5万块钱去女朋友的名下,以准备作为她1月份申请676
签证时所用,我想请教大家的问题是,以我的打算明年1月申请676
签证,然后8月出发:
现在转给女朋友的那5万块是做定期存款好(多久期限的)?还是做存款证明(即资金冻结)好?如果冻结的话期限是到什么时候为宜?
(注:今早也电话咨询了上海总领事馆,被告知如果我们自己本身有资金的话,就不需要提供父母什么的资助证明了。)
麻烦各位同学帮忙解答下
谢谢!
另外,多国出行经历和国外求学经历都说明你们有良好的经济基础,所以签证发放并不是问题。怎不试下在马来西亚申请澳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