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大三的学生,计划寒假去
瑞典和
芬兰旅游,出资人为父母,现在关于
瑞典的
申根签公证有几个问题,还望大家解答,不甚感激。
1.出生公证和亲属关系公证,是否选取其中之一就好?
2.不与父母同行,只单独与一朋友出行,这种情况是否需要提供父母的委托公证?还是只有18岁以下单独出行的学生要提供?
3.是否需要提供父母的经济担保函(因为签
英国的时候提供了)?如果要提供的话,该担保函是否需要公证?
4.是否必须提供父母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还是只用提供在职证明就好?
5.我看到公证处网站写到开具亲属关系公证需要出生医学证明,但是该证明是1996年之后才实施的,我们作为96年之前出生的人根本就没有这个证明,请问有什么其他的东西可以替代嘛?
十分感谢!!!
工资卡上的余额用于支持你逗留期间的消费,故与你申请逗留的时间有关。工资卡的每月的进出用于证明贵公司在职证明里面的职位和年薪。故需要与其相配套。工资如果发现金且没有个人收入税单的,通常领馆默认是低收入或是无收入的。收入起伏过大且没有税单证明的有作假嫌疑!
瑞典旅游签证所需材料建议看看https://www.vfsglobal.se/China/Tourism.html
如果申请人未成年并单独或与父母双方中的一位共同旅行,请提供:
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同意旅行的公证书,该公证需经外交部认证, 如果父母不在中国, 请在居住国家办理相关材料。如果只有一位监护人的情况下,必须说明情况,并有有效的公证和认证。
该家庭成员关系或监护关系的公证书,该公证需经外交部认证。
若未成年人同父母/监护人双方共同出行,请提供:
出生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欧元区和申根国列表以上内容截止2009年1月1日
签证类型:申根26国家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多次使馆批复为准
停留:以使馆批复为准(根据申请时间批准)
有效期:以使馆批复为准
办理时长:5-15个工作日具体使馆签发为准
是否面试:是
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12岁以上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通过他人代交或邮寄的申请形式将只适用于指纹已经被采集过的申请者。
首次申请的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注: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入指纹)
签证受理中心将于7月2日起开放周六9:00~12:00时段的贵宾服务。无需额外操作,只要您预约了周六时段,即会自动升级为贵宾,并在递交申请的过程中享受贵宾服务同时需要缴纳贵宾服务的费用+250元。
周六通过贵宾服务递交申请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并不代表申请会得到使领馆签证处的加速处理。
以下受理中心将于周六9:00~12:00时段开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武汉、沈阳。
(请注意:中心周六时段只受理有预约的贵宾申请。补交材料和护照领取部门仅工作日开放。)
递签城市(领区具体请咨询客服):
按领区划分录指纹面试
1.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和西藏
2.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3.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4.武汉领区:湖北、湖南、江西
5.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6.沈阳领区:辽宁、黑龙江、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