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状况为无业单身大龄女青年,有一个
德国男朋友现在
德国读书。无业是因为3月初刚卖掉经营的西餐酒吧,现处于放松且寻找下一个投资项目状态。提交
申根德国访友
签证。第一次提交男友发邀请函邮件我签名。使馆拒签。理由是逗留条件和目的不可靠(他们发现了邀请函不是被人签名)以及未能确定
签证到期前离开该国领土。于是马上递交第二次申请。男友发了亲笔签名邀请函。我提交了往返机票订单,以及之前的西餐酒吧转让合同。因为合同是分期付款,所以还有一半的款项在接下来一年内收到。而且注明我不会非法移民,因为还有一半的款项未能收到。而且男友也说明会在7月暑假的时候来
中国。但是仍然被拒,理由是未能确定会在
签证到期前离开该国。我应该申诉吗?我只是想去
德国一个月看我男朋友啊,这都不能去…现在苦恼死了,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