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夫妻俩今年准备去一趟
加拿大,现在有两个问题想问下各位
Qyer,在办理旅游
签证的时候以下两个问题怎样解决:
1、由于公司不同,我可以开出15天假期,我媳妇只能开出10天假期,所以我们要同时入境但是我媳妇先回来,我稍晚几天回来,我们准备去北京
签证中心递签,那么我们用不用在给
签证官的信里面说明下?
2、正好一个特别要好的发小儿今年才取得
加拿大籍,在那边儿有房,所以我们有两晚是住在他们家的,而且他会陪我们走一段
行程(开的他们家的车,)有两段飞机订单上也有那个发小名字,请问这个情况是否要在给
签证官的信上有所说明还是我们在他们家那儿也订两夜
酒店(不连续的两天)。希望各位
Qyer能给一些建议!
3、我们俩之前只一起去过
德国,然后有房一个人最终剩余7万的银行流水,全程机票订单,
Booking上 订单,火车票都准备好了,
行程单也 详尽,请问是否有可能拿到10年多次往返,在给
签证官的信中写以后还要去哪些城市是不是会增加给10年多次的概率?
感谢各位
Qyer的回答,现在这儿谢谢各位啦!
工资卡上的余额用于支持你逗留期间的消费,故与你申请逗留的时间有关。工资卡的每月的进出用于证明贵公司在职证明里面的职位和年薪。故需要与其相配套。工资如果发现金且没有个人收入税单的,通常领馆默认是低收入或是无收入的。收入起伏过大且没有税单证明的有作假嫌疑。
办理非移民签证需要展示你与国内牢不可破的关系而不是与签证国牢不可破的关系(那叫移民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