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夫妻俩今年准备去一趟
加拿大,现在有两个问题想问下各位
Qyer,在办理旅游
签证的时候以下两个问题怎样解决:
1、由于公司不同,我可以开出15天假期,我媳妇只能开出10天假期,所以我们要同时入境但是我媳妇先回来,我稍晚几天回来,我们准备去北京
签证中心递签,那么我们用不用在给
签证官的信里面说明下?
2、正好一个特别要好的发小儿今年才取得
加拿大籍,在那边儿有房,所以我们有两晚是住在他们家的,而且他会陪我们走一段
行程(开的他们家的车,)有两段飞机订单上也有那个发小名字,请问这个情况是否要在给
签证官的信上有所说明还是我们在他们家那儿也订两夜
酒店(不连续的两天)。希望各位
Qyer能给一些建议!
3、我们俩之前只一起去过
德国,然后有房一个人最终剩余7万的银行流水,全程机票订单,
Booking上 订单,火车票都准备好了,
行程单也 详尽,请问是否有可能拿到10年多次往返,在给
签证官的信中写以后还要去哪些城市是不是会增加给10年多次的概率?
感谢各位
Qyer的回答,现在这儿谢谢各位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