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补办 旅行证 临时更改旅游
线路由 甲 地 火车 到达 乙地
中国总领馆所在地,申请办理加急旅行证 收费60欧元 有收据 被告知2-3天后过来去。
于是离开 乙地 去往 丙 地 继续旅行
三天后火车 返回 乙地
中国总领馆 领取 旅行证 证件签发日期为申请当日(比被告知的日期提前很多)
请问哪些费用索赔能被
保险公司接受?
1甲地前往乙地的火车票
2办证费用
3丙地住宿三天费用
4丙地返回乙地费用
旅游期间内,被
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在境内或境外旅行时,因旅行证件被偷盗、抢劫所造成的下列损失,
保险人按其合理且必须的实际支出费用,根据本
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1. 办理临时旅行证件所需费用;(不含回国补办证件的费用)
2. 因上述证件遗失,致使被
保险人逾期停留在境外所发生的住宿费用(三星级限
酒店标准间)和因办理临时旅行证件所产生的公共交通费用。
建议判断事故原因是否符合保障范围,如需申请理赔,烦请准备以下材料:
8. 重新办理旅行证件所有支出发票或收据原件
9.被
保险人逾期停留在境外所发生的住宿费用和办理该临时证件所产生的公共交通费用的清单及发票或收据原件
10.其他与确认
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各公司条款都不一样,不同价格的产品保障范围也不一样
通常来讲,补办旅行证的费用只包括去最近使领馆的交通和补办费,其他均不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