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说下周一帮我去外国人管理局弄,但他不知道怎么写……
跟他说周日前发给他模板的。。。可是~~哎!
邀请我的人是我朋友的老公——
德国人,英文不行的,所以只能让他出
德文啦;但是看到需要英文邀请函,可我完全不懂
德文,即使他写了
德文,我也不会翻译。所以真的急需!
之前几经周折※×(※%×%……现在为以防万一,一边请老板向
德国要邀请函,一边让
德国的朋友出邀请函——我知道性质不同,但如果
德国出了邀请函,我就可以合着
丹麦出的公务邀请函一起去
丹麦领事馆签(已经咨询过,可以的);如果
德国公司不愿意出,那么下周我就去
丹麦领馆先办出15/04-28/04/2007的商务
签证(
丹麦商务
签证5个工作日能拿到吧?)。然后我就在3月30日到
德国领事馆办访友
签证。(虽然材料没准备全,但已经预约好了)
下面是关于
德国签证表格的问题。
1、签发处:
Bureau of Exit & Entry Administration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P.R.C
还是写
Exit-entry Administration Bureau of the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P.R.China
2、其他
签证(最近三年)及有效期至——因为我05年出公差去过
新加坡,并且如果我之前签出
丹麦商签,那我是否写:
visa to Singapore, 10-Feb-2005;
visa to Denmark, 29-Apr-2007 (假设哦);
3、首次入境地或过境路线——因为我是从
丹麦入境嘛,所以我是否就写:
Denmark
4、路费和生活费方面,如果我填支付人是邀请人,那么是不是就是对方去当地的外国人管理局吧,去开一张证明,黄绿色的纸,名称是:Verpflichtungserkl鋜ung??(这个是不是经济担保证明?
德国人去开前,需要准备什么资料么?)
5、(接着上面那个问题的)在国外停留期间的支付方式——这个到底应该是填我的,还是对方的?
如果是我的话,我就选择信用卡和现金,并附上我的资产证明和信用卡对帐单,可以么?
“旅行和/或医疗
保险,有效期至:”——这项到底要不要填啊?如果要填,是不是就是境外险的那个有限期??
再次叩谢!!
不过,经济担保书是不是只要对方拿着近三个月的工资收入证明(怎么样算工资收入证明呢?),去当地外国人管理局(CITYHALL?)去办理?
他们在柏林,还需要其他东西么?
PS:谁能顺道给我解答一下后面申请表的问题啊?谢谢!
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欧元区和申根国列表以上内容截止2009年1月1日
签证类型:申根26国家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多次使馆批复为准
停留:以使馆批复为准(根据申请时间批准)
有效期:以使馆批复为准
办理时长:5-15个工作日具体使馆签发为准
是否面试:是
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12岁以上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通过他人代交或邮寄的申请形式将只适用于指纹已经被采集过的申请者。
首次申请的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注: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入指纹)
签证受理中心将于7月2日起开放周六9:00~12:00时段的贵宾服务。无需额外操作,只要您预约了周六时段,即会自动升级为贵宾,并在递交申请的过程中享受贵宾服务同时需要缴纳贵宾服务的费用+250元。
周六通过贵宾服务递交申请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并不代表申请会得到使领馆签证处的加速处理。
以下受理中心将于周六9:00~12:00时段开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武汉、沈阳。
(请注意:中心周六时段只受理有预约的贵宾申请。补交材料和护照领取部门仅工作日开放。)
递签城市(领区具体请咨询客服):
按领区划分录指纹面试
1.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和西藏
2.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3.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4.武汉领区:湖北、湖南、江西
5.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6.沈阳领区:辽宁、黑龙江、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