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说下周一帮我去外国人管理局弄,但他不知道怎么写……
跟他说周日前发给他模板的。。。可是~~哎!
邀请我的人是我朋友的老公——
德国人,英文不行的,所以只能让他出
德文啦;但是看到需要英文邀请函,可我完全不懂
德文,即使他写了
德文,我也不会翻译。所以真的急需!
之前几经周折※×(※%×%……现在为以防万一,一边请老板向
德国要邀请函,一边让
德国的朋友出邀请函——我知道性质不同,但如果
德国出了邀请函,我就可以合着
丹麦出的公务邀请函一起去
丹麦领事馆签(已经咨询过,可以的);如果
德国公司不愿意出,那么下周我就去
丹麦领馆先办出15/04-28/04/2007的商务
签证(
丹麦商务
签证5个工作日能拿到吧?)。然后我就在3月30日到
德国领事馆办访友
签证。(虽然材料没准备全,但已经预约好了)
下面是关于
德国签证表格的问题。
1、签发处:
Bureau of Exit & Entry Administration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P.R.C
还是写
Exit-entry Administration Bureau of the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P.R.China
2、其他
签证(最近三年)及有效期至——因为我05年出公差去过
新加坡,并且如果我之前签出
丹麦商签,那我是否写:
visa to Singapore, 10-Feb-2005;
visa to Denmark, 29-Apr-2007 (假设哦);
3、首次入境地或过境路线——因为我是从
丹麦入境嘛,所以我是否就写:
Denmark
4、路费和生活费方面,如果我填支付人是邀请人,那么是不是就是对方去当地的外国人管理局吧,去开一张证明,黄绿色的纸,名称是:Verpflichtungserkl鋜ung??(这个是不是经济担保证明?
德国人去开前,需要准备什么资料么?)
5、(接着上面那个问题的)在国外停留期间的支付方式——这个到底应该是填我的,还是对方的?
如果是我的话,我就选择信用卡和现金,并附上我的资产证明和信用卡对帐单,可以么?
“旅行和/或医疗
保险,有效期至:”——这项到底要不要填啊?如果要填,是不是就是境外险的那个有限期??
再次叩谢!!
不过,经济担保书是不是只要对方拿着近三个月的工资收入证明(怎么样算工资收入证明呢?),去当地外国人管理局(CITYHALL?)去办理?
他们在柏林,还需要其他东西么?
PS:谁能顺道给我解答一下后面申请表的问题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