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查了一下
中国驻
法兰克福领事馆的
签证规定:
旅游探亲
签证(L)
申请一次、两次、半年或一年多次出入境,每次停留时间最多90天的旅游探亲
签证,申请人须提交:
有效期6个月以上(若申请一年多次
签证,有效期应不少于15个月),有空白
签证页的护照正本;居住在
德国的第三国公民还须提供
德国长期居留许可原件;完整填写的
中国签证申请表一张,加贴一张本人2寸正面免冠近照;提供在华亲属的邀请信及其身份证复印件,亲属关系公证;在华旅店的确认信以及飞机票。
其中在华亲属的亲属关系公证,我和对方不是亲属,只是一般朋友,要怎么做呢?关于访友似乎没有明确规定。大家有没有经验的?
另:对方是我总公司的同事,但是此次旅游属于私人性质。
请有过类似经验的旅友帮帮我吧……谢谢!